朝阳初升,如烈火般的光芒染红了天边云霞。

  朝霞不出门,晚霞行千里。

  今日,或许不是个好天气。

  有经验的村民,已经开始准备抢收田间的麦子了。

  前几日半夜已经下过一场雨,若是再来一场暴雨,田间的麦子只怕会倒伏。

  到了那个时候,再想收割就麻烦了,而且泡了雨水的麦子也会发霉发芽。

  尽管距离小麦彻底成熟还有几天时间,但早几天也没影响。

  有句俗话说得好,小麦九成熟十成收,十成熟九成收。

  一直睡到日上三竿,韩桢才起床。

  洗漱一番后,他来到二院,唤来小虫,“去将袁初六带来。”

  小虫二话不说,转头出了门。

  前两日,韩桢便吩咐马三狗领着袁初六走了一趟他所说的暗道。

  确定无误后,便没有杀他。

  不过死罪可免,活罪难逃,回来之后,韩桢将他扔到了石灰窑充当苦力,在山上凿石灰石。

  没一会儿,袁初六被带来了。

  “不知小郎君唤俺有何事?”

  袁初六搓着手,心头忐忑。

  说实话,他还挺满意现在的生活,凿石头虽然累,但关键是能吃饱饭啊。

  一天两顿,晚上还是干饭,只要能吃的下,不浪费,随你吃多少。

  这可把他乐坏了。

  在松山岭的寨子里,每顿只有一碗稀粥,相比之下简直一个天一个地。

  韩桢拿起炊饼咬了一口,语气随意道:“今日我要攻打松山岭,你随我一起去。”网站公告:亲爱的读者朋友们!如果您觉得本站还好,为了避免转马丢失内容,请下载爱读免费小app。下载地址:https://cdn.y13398281206.com/apk/aidufree.apk

  这厮在山寨里待了三年,对山寨的各处布局了如指掌,并且战后收拢寨子里的农奴,也会用到他。

  “这……俺晓得了!”

  尽管心中有一万个不情愿,可袁初六还是硬着头皮答应。

  他心里清楚,如果自己敢说個不字,绝对小命不保。

  用过早饭,韩桢回到后院,将竹甲穿上,拿起马槊。

  昨夜太匆忙,加之光线不好,没来得及细看。

  此刻再看,发现槊杆中段握手处,缠着一圈防滑的鲨鱼皮,尾端处还镶着一个虎头铜樽。

  这个虎头铜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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